电子产品等出口巴基斯坦可享关税优惠
作者:不详 来源:网摘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日期:2007-06-26
今年7月1日起,深圳出口到巴基斯坦的电子产品、服装、鞋类、钟表、玩具等相关产品,可享受关税减免优惠待遇,无疑这将为深圳企业带来更多拓展国际市场商机。
昨日,从深圳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按照《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表,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全面降税进程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届时,占税目总数85%的出口商品凭《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享受巴基斯坦政府给予的关税减免优惠待遇。同样,从巴基斯坦进口的商品,也可以凭《巴基斯坦-中国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中国政府给予的关税减免优惠待遇。《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是继《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之后我国对外签署的第三个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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