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等出口巴基斯坦可享关税优惠
作者:不详 来源:网摘 浏览次数:次 今年7月1日起,深圳出口到巴基斯坦的电子产品、服装、鞋类、钟表、玩具等相关产品,可享受关税减免优惠待遇,无疑这将为深圳企业带来更多拓展国际市场商机。
昨日,从深圳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按照《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表,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全面降税进程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届时,占税目总数85%的出口商品凭《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享受巴基斯坦政府给予的关税减免优惠待遇。同样,从巴基斯坦进口的商品,也可以凭《巴基斯坦-中国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中国政府给予的关税减免优惠待遇。《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是继《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之后我国对外签署的第三个自由贸易协定。
巴基斯坦是我国友好邻邦。近年来,中巴双边经济贸易发展较快。我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商品主要为高科技产品、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和家电等,我国从巴基斯坦进口的商品主要为棉纺织品、皮革、水产品等。
根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的约定,中巴两国将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实施降税。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5.6%的产品关税将在3年内降至零。第二阶段从协定生效第6年开始,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消除占税目数和贸易量90%产品的关税。
专家认为,该协定的实施将给深圳企业带来更多机遇。此次巴基斯坦公布的降税清单中,包含了深圳市大多数强势出口产品,如:机械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水产品、塑胶制品、橡胶制品、服装、鞋类、陶瓷制品、玻璃制品、金属制品、光学、照相仪器、钟表、照明装置、玩具制品等。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2004年1月1日就已经开始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但从目前深圳检验检疫局签发该证书情况来看,深圳市出口企业并未充分利用中巴两国的关税优惠措施。2006年全年,深圳市仅签发两份《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深圳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为使自己的产品顺利地享受巴基斯坦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提早到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以增强自身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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