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盐县专门制定标准件工业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9月下旬开始,采取四项措施对标准件工业区进行专项整治。 ”
近日,海盐县专门制定标准件工业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9月下旬开始,采取四项措施对标准件工业区进行专项整治。
一、废水污染整治措施。
解决标准件工业区内企业初期雨水中铁锈水和油污排入河道的问题,真正实现雨污分离。一是解决目前各企业露天堆放钢材问题;二是将堆放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污水管网;三是企业生产车间必须建造隔油沟或隔油带及油污收集池,防止油污带出车间等措施。在废水专项整治中,环保部门将对企业做好检查和监督工作 。
二、废气污染源整治措施。
控制废气产生和排放的各个环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理对已批小型燃煤锅炉,采用合理脱硫除尘设施进行治理,对未批燃煤锅炉,限期淘汰;二是对于酸洗规模较小,使用酸雾抑制剂控制其挥发;三是对于酸洗规模较大,采用集气罩将酸雾收集后进行末端处理,对于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也采用集气罩收集后进行末端处理。
三、综合整治措施。
对现有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将从严、从速加以改善和解决。加快标准件工业区规划区内农户住宅的搬迁步伐。开展对流经园区的大曲港等河道进行彻底整治。
四、整治保障措施。
该县成立了县标准件工业区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采取勒令其限产、停产整治措施;如果限产、停产整治仍未能达到整治任务,对企业采用关停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