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模具技术和设备展览会将于2008年5月12~16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了推动模具企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参展产品水平的提升,提高模具企业的知名度,促进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应广大模具企业要求,在展览会期间,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负责将对我国参展模具企业申报的模具及模具标准件项目,开展“精模奖”评定工作。
对参展模具项目及模具标准件项目进行评定活动,是该国际模展的重要配套活动之一。此项活动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自1990年第三届国际模展至2004年第十届国际模展,共评出了具有国际水平的模具和模具标准件项目221项、评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模具和模具标准件项目581项。 从2006年第十一届国际模展开始,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正式将模具及模具标准件项目评定定名为“精模奖”。在该届国际模展上共评出了“精模奖”一等奖76项;二等奖113项。这必将有力地激发模具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推动模具行业的技术发展。
由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的模具专家组,其成员均为来自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模具制造骨干企业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资深教授、研究员级高工等高级技术专家组成。在展会期间,专家组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科学态度,审阅申报材料,深入到申报参评的企业展位,听取项目技术人员对参评产品的介绍,并参照评定标准,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精模奖”项目一、二等奖。获奖项目将由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评定范围
只评定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模展并且申报参评的2006年1月1日以后我国制造的模具及模具标准件项目。
三、评定资料
1、申报表(表格式样见附件1,可查询网址下载表格),必须为打印件。
2、模具或模具标准件总图及必要的零件图、产品零件图、模具照片;
3、模具或模具标准件设计研制报告;
4、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说明;
5、鉴定报告或用户意见书;
6、模具标准件还需要提供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7、申报参评的模具或模具标准件项目为参展展品或模具制品样品,因模具过大不能到会参展的,应将模具制件送到展览会展出评定。
注明:制件样品不允许去毛刺等二次加工,如多工位级进模要求提供能反映排样的料头,注塑模具要带浇口及浇道。
四、报送方法
1、参评企业直接向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申报(网上、邮寄、传真等);
2、各省市模具协会可以组织集体申报;
3、港澳及台湾省模具展团组织集体申报。
五、截止日期
1、申报表:2008年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其他资料原件,由参评企业带到展会现场备查。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215005] 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1547号
联系人: 孙洁
电话:0512-67274551
传真:0512-67778215
邮箱:tzjgfh@pub.sz.jsinfo.net
中国国际模展“精模奖”评定的必要条件及基本标准
为了展现中国模具的制造水平,促进模具行业的发展,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决定对中国国际模展上参展并提出正式申请的模具及模具标准件项目进行水平的评定。评定设为“精模奖”一等奖、二等奖,颁发证书及奖牌。
为了做到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如下的必要条件及基本标准。
1、参评的必要条件
1.1 必须是2006年1月1日以后设计制造并在本届展览会参展的模具及模具标准件项目。
1.2 必须是已交付使用的模具或已上市的模具标准件。
1.3 必须有完整的按要求填写的、真实的申报材料(见通知)。
1.4 未参加过历届模展申报评定的模具及模具标准件项目。
2、基本标准
2.1 精模一等奖的基本标准
2.1.1 具有明显创新点的模具及模具标准件。
2.1.2 参评模具产品须运用CAD/CAE/CAM等先进技术。
2.1.3 参评项目具有先进的结构、先进的工艺、可靠的质量(与国际水平相比)。
2.1.4 与国际上知名公司的模具、标准件的水平相当或超出。
2.1.5 出口到国外发达地区的、自行设计与制造的复杂模具和高精度的标准件。
2.1.6 自行设计与制造的可完全替代从国外知名公司进口的精密复杂模具及高精度模具标准件。
2.2 精模二等奖的基本标准
2.2.1 具有创新点的模具及模具标准件。
2.2.2 参评模具及模具标准件须运用CAD/CAE/CAM等先进手段设计制造。
2.2.3 参评模具及模具标准件具有先进的结构、先进的工艺、可靠的质量。
2.2.4 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模具及模具标准件。
2.2.5 自行设计与制造的出口到国外发达地区的较为复杂的模具及较高精度的标准件。
2.2.6 自行设计与制造的可替代从国外知名公司进口的较复杂的模具及较高精度的模具标准件。